一
2000年5月8日上午,湖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駐三峽工程辦事處檢驗員王春來正在當班,接到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下屬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來人的報驗:“從日本進口的一批熱軋鋼板到貨了,請求盡快檢驗。左岸電站工地最近就要投入使用。”
據介紹,這批鋼板主要是用來制作直徑12.4米的引水鋼管,直接相連于左岸7-14號水輪發電機組的蝸殼部位,將被澆筑在混凝土壩身上永久使用。三峽工程有關專家說:“這是承接三峽工程心臟的主動脈血管,直接關系到三峽工程的內在質量,業主上上下下都很重視。特別是承受著來自庫內393億立方米水形成的幾十萬噸、甚至是幾百上千萬噸的強大壓力,所以對板材質量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延伸性能和沖擊韌性等四大項技術要求極高。”為此,三峽工程業主在年初運用國際招標方式,通過日本出口商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優中選優地選定了日本鋼鐵制造業巨頭住友金屬工業株式會社生產的低合金碳素結構鋼板。總合同量達4000噸,價值170多萬美元,要求5月份全部運抵三峽壩區,6月份投入使用。此次報檢的首批共60塊,重669.408噸,貨值28萬多美元。按照工程進度要求,這批鋼板如果檢驗合格,立即被巨型卷板機加工成1/3弧狀,然后吊運到施工現場焊接成引水管通道。
左岸電站是三峽二期工程中的核心工程,1998年澆筑站房基座,預期2006年建成發電。今年是左岸電站水輪發電機組安裝的關鍵時期,一旦貽誤一天,就有可能對一環扣一環的三峽工程建設帶來影響。
次日上午,王春來向檢驗局駐三峽辦主任余良報告了有關情況,早早來到會議地點,與這批進口貨物相關的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下屬的幾個單位和監理單位西北水利設計院,以及日方住友金屬都派出項目負責人或代表,就這批鋼板檢驗事宜進行了商談。大家依據小王的意見確定了檢驗程序,然后,一齊來到鋼板存放現場實施抽樣。
經抽樣檢測,這些鋼板每塊長13.15米左右,寬1.72-2.03米不等,厚度均為58毫米,平均每塊重11噸。抽檢的樣板尺寸規格和外觀質量均符合合同要求。
5月11日,小王又會同三峽工程業主方面從5塊樣板中,截取大小尺寸為250×60mm樣坯,送往國營403廠實驗室進行化學成份和物理性能實驗,這是我國檢驗檢疫部門認可的鋼材實驗室。
然而,檢測結果卻出人意料,實驗報告顯示:在檢測的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延伸性能、沖擊韌性等4個項目中,1-4號試樣的沖擊韌性達不到合同要求,也與日方合格單提供的技術數據相差甚遠。
二
“不合格?不可能!”
“日本是當今世界上頭號鋼材生產強國,從品種規格到質量精度無一國家能比,咋會有問題呢?”
“人家廠檢合格單做的多細,詳盡列出了各類技術項目的檢驗數據。這些結果遠遠超過了我們的合同要求……”
“這是特種鋼材。會不會是我們實驗室條件滿足不了要求,才檢出不合格的呢?”……
由于首先檢出日方鋼材質量問題,引起種種猜測和議論,給三峽辦的檢驗檢疫人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把‘合格’當成不合格,影響了三峽工程建設進度,檢驗檢疫部門負不起責任,自身的聲譽也將受毀;把‘不合格’當成合格,一旦三峽工程出了質量問題,檢驗檢疫人員也就成了千古罪人!”
三峽辦余良主任和檢驗員王春來倆人一合計,決定擴大抽樣比例,進行二次實驗,在原來5塊樣板的基礎上,再增加抽取5塊樣板,重新進行4個項目的全面檢測,重點做好沖擊韌性和延伸性能實驗。
5月30日至6月6日,余良帶領小王天天守候在實驗室,組織人員一次次認真地進行檢測……
實驗中,他們還邀請三峽工程業主的監理單位,對從制樣到檢測的每個環節都實行跟蹤現場監理,進行全程錄像,再一次證明,中國檢驗檢疫部門對這批鋼材的檢驗是認真的、科學的、嚴格的,實驗室的加工條件、人員素質、技術標準及檢測方法也都具備了實驗要求,完全有能力承擔起這一并不尖端的常規實驗。
第二次的實驗報告出來了,標明樣品仍然不合格。他們還發現不少檢測數據不是分布在一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離散度很大,由此進一步判定板材整體質量不均勻。三峽辦的檢驗檢疫人員再次斷定這批板有質量問題。余良、小王他們來不及多想,迅速把這一重大情況向宜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領導作了報告。最后,經研究確定,立即向三峽工程業主通報了檢驗結果。
按照中國檢驗檢疫要求,三峽工程業主有關方面,把檢驗結果向日方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住友金屬工業株式會社作了簡要通告,要求日方盡快派人前來處理。
誰知日方卻以傲慢的口氣,回絕道:“不可能,不可能!我們是世界上一流的名牌企業,絕不會出現這樣的質量問題。你們的檢驗數據忽高忽低,太令人難以置信了!”最后表示,他們希望看到中國檢驗檢疫的正式結果證書,否則是不會前來洽談的。
為慎重起見,6月13日,余良和王春來帶著有關資料和樣坯趕到湖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就有關情況作了專題匯報。局領導指示將有問題的兩個爐號、4塊試樣送武漢鋼鐵研究所,就沖擊韌性和拉伸性能進行再次實驗。結果顯示,其中3塊試樣的沖擊韌性依然不合格!
一套樣坯,兩處實驗場所,三次檢測均出現不合格。該批鋼板存在品質缺陷,已毫無疑問。
6月19日三峽辦在三次檢驗結果的基礎上,擬出了編號為420004100002808品質不合格證書,經省局主管副局長審定簽發,給日方以明確和肯定的答復。
三
接到中國官方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不合格品質證書后,日方也似乎感到了事情不妙,迅速組成了龐大陣容的談判小組,派三井物產株式會社總部代表植田浩幸及武漢辦事處負責人川島誠一郎、住友金屬工業株式會社技術負責人大西一志及上海辦事處的渡邊太郎等有關專家人員趕到宜昌,就這一問題進行直接會談交涉。
6月22日上午,中日雙方第一次短兵相接地坐在了一起,就鋼板出現的質量問題開始談判。中國檢驗檢疫部門作為談判的第三方,首先向日方通報了檢驗結果,并就整個檢驗過程作了全面詳細的介紹。
然而,日方對此不屑一顧,時不時打斷中國檢驗檢疫人員的發言,咄咄逼人地再三質問。一會說中方抽樣不規范,一會說中國實驗室條件太簡陋,一會又說檢測標準是不是不科學……凡此種種,歸結一點對這一結果表示懷疑,不能接受。還一再反復強調,他們的鋼板是按合同要求規規矩矩組織生產的。
面對日方的無理狡辯,我檢驗檢疫人員也毫不示弱,不卑不亢、有理有據地一一予以回應和駁斥……
談判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你來我往,頻頻過招。末了,日方看使出渾身解數也壓不住中國人,不得不向宜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出復驗要求,并由三峽辦一起與日方三井和住友兩株式會社,在工地現場進行共同抽樣。這一次又從全部爐號中抽取12塊鋼板(包括前面所抽取的10塊),再從其上截取尺寸為300×85mm的樣坯。日方同時還把2號和9號鋼板的試樣,帶回日本本土進行檢驗。
根據日方要求,有關方面著手對出具證書的檢驗結果進行復核。依據商檢法實施條例中所規定的復驗程序,宜昌局在省局的指導和幫助下,特意聘請省局化礦處處長劉中南為專家組組長、高級工程師劉定發和鋼材科科長鄧富強為專家組成員的復驗專家小組,具體承擔這批鋼板的復驗和證書的復核工作。專家們慎重篩選決定,把所取樣坯送往中國進出口商品質量認證委員會認定的武鋼集團質檢中心CCIBLAC實驗室進行檢測。
正當專家小組在武漢準備展開工作之機,不料“留守”的日方代表川島誠一郎、渡邊太郎二人按總部的“旨意”,向專家小組提出了一個個非份要求:首先一定要由他們在武漢選實驗室,遭到中方拒絕后,又提出希望參加實驗全過程,從樣坯加工和試樣檢測都能夠在場。
對日方這一“鬼把戲”,幾位專家心知肚明,復驗室能受日方左右?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更是國際貿易中一個國家尊嚴和主權的體現。劉中南處長義正詞嚴地指出:“我們的復驗,是按照國際慣例和我國的法律依法進行的,本著科學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會偏聽偏信哪一方,也不會受任何一方的影響和支配。既然你們委托我們復驗,我們有權利按規定選定實驗室,并對結果負責。你們的這些要求,在國際貿易中無論哪國的公正鑒定機構也不會接受和答應的。”
一席話,說得日方代表尷尬至極,再不提其它“想法”了。……
7月4日,專家小組出具的復驗報告,正式傳真到宜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受其委托,根據國家局《進口商品復驗辦法》的規定,對三峽辦出具的編號為420004100002808品質不合格證書,按照TGT-TGP/EM200001JP合同規定,我們對檢驗該批進口鋼板所依據的標準、方法及檢驗程序進行了審查,認為整個檢驗符合合同要求。三峽辦與日方共同抽取的12塊復驗樣品,專家組依據合同規定的標準,制定了檢驗方案,并決定此次實驗在武鋼CCIBLAC實驗室進行。專家組對整個實驗過程進行了監督,實驗程序符合標準規定,檢測結果見CCIBLAC實驗室報告。根據報告,專家組認為編號為420004100002808品質不合格證書的檢驗結果是正確的。”
四
向日方作最后攤牌的關鍵時刻到了!
7月12日,中日雙方再次會聚三峽壩區進行第二次談判。這一回,日方派出了以高級專家、住友金屬本部厚板部主任永吉明彥為代表的5人談判小組。
中方首先向日方宣布復驗結果,并緊緊圍繞著鋼板為什么會出現質量問題,日方廠檢合格怎么解釋,日方對三峽工程這一項目工期延誤應負的責任,如何盡快向中方作出應有的賠償并保證今后供貨質量等關鍵問題,向日方展開了質詢。
這一次,日方與上一回仿佛判若兩人,不僅對中方友好客氣,還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恭敬。最后十分認真地表示:“完全信服中國檢驗檢疫部門的復驗報告!”又承認因其采用了尚不成熟的“新”的生產工藝,致使鋼板質量出現偏差。就此進一步做了一連串的“解釋”。
后來,中方得知中國檢驗檢疫的復驗結果,與日方帶回國內的樣品檢測結果是十分一致的。
日方代表永吉明彥在會后不得不站起來,對中國檢驗檢疫在這批鋼板檢驗中所做的一切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謝;對因其鋼板質量問題所給三峽工程建設帶來的影響給予深刻道歉;對已檢出的不合格爐號鋼板答應全部退換;對剩余2個爐號暫未發現質量問題的14塊鋼板,愿意協助中方實施逐張檢驗,如不合格也一并退貨。今后供貨中,一定保證鋼板質量。由此,給中方造成的損失,日方“將盡快派人前來進一步洽談,并積極進行作出賠償”。
談判結束后,檢驗檢疫人員又按照談判結果,應中日雙方的申請,對另外兩個爐號的鋼板,進行了逐張取樣檢測,其結果仍達不到雙方約定的合格比率要求。至此,日本住友金屬發來的首批60塊鋼板,被整批判為不合格品,作全部退回處理。
三峽工程業主各方對中國檢驗檢疫人員,在這次歷經2個半月的引水鋼管進口鋼板檢驗、出證和談判中,所表現出的嚴謹求實、公正科學的態度和敢于同發達國家進行技術較量、斗智斗勇的精神給予了高度的評介。對他們盡職盡責、嚴格把關,為保證三峽工程順利建設和千秋大業質量所做的大量工作也進行了充分的肯定。
談及此事,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廠壩部副主任沈善良贊不絕口:“太感謝中國檢驗檢疫的同志們了!多虧了他們把‘關’把的嚴,及時發現了鋼板質量問題。要不,引水管用上了這些鋼板,就可能出現重大的事故!”
那么,可能出現的事故程度究竟如何呢?
接著,這位教授級高工向記者形象地描述道:
水輪發電機組引水鋼管設計上要求是永久性使用不修復,所以對鋼板的質量要求也相當高。由于水是從110多米高的閘口通過引水鋼管排山倒海般噴涌而下,流量達每秒1020立方米,形成雷霆萬鈞般的強大的慣性,沖力有數十萬噸。這就要求引水鋼管管壁的抗壓能力至少為1.75兆帕的極值,經受的沖擊功要求達到大于40焦耳,才能保證引水管道不致于破裂。否則,像這樣的沖擊韌性嚴重不合格的鋼板用上了,別說引水管不可能保證幾百年上千年不出問題,即便要求試運行就有可能發生鋼管爆裂的重大事故。如果真這樣,那事故將是災難性的不可估量的。因為鋼管破裂猶如管涌,澆筑在管道上面的三、兩米厚的混凝土,何以抵擋這萬鈞之力呢?再說要關掉大壩內引水鋼管進水口的巨型閘門,至少需要3.5分鐘。也就在這頃刻間,左岸整個電站廠房及14臺機組,將會被毀,機毀人亡直接損失得達數十億甚至上百億之巨。若重新進行修復,至少需要一年。這期間,首先要扒出鋼管、拆掉廠房和發電機組,加上維修重建要比原始初建要耗費更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還會波及到國家和一些地區的經濟發展。由于中國檢驗檢疫部門把住了“關”,排除了發生天大的災難性事故的可能性。他們為三峽工程建設立了大功,也維護了祖國和人民的利益,也捍衛了中華民族的尊嚴!